上海市公共安全教育实训基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
处置流程告知书
各学校(团队)负责人:
为确保参加公共安全教育实训人员的身体健康,在发生突发意外伤害事故后能够快速、有效处理,依据上海市青少年校外活动营地——东方绿舟后勤服务保障标准,按以下流程处置:
一、查看伤情
发生意外情况后,现场组织老师/随队老师要立即查看伤情,通过观察、询问伤者初步判断伤情严重程度。如有异物插入身体、疑似骨折等情况请勿擅自拨出异物或移动伤者,避免造成二次伤害;
二、立即报告
现场组织老师/随队老师通过初步观察伤情及伤者精神状况,分别向各自组织活动负责人报告,报告中需说明时间、地点、伤者班级、姓名、发生什么事故等关键信息,营地组织者负责人/学校(团队)负责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,依据伤情轻重采取医务室处理、转运就近医院处理等方式,伤情严重时拨打120医疗救助电话。处理结束,向营地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备案。
三、通知家长
学校(团队)老师通过电话的方式,如实向家长说清事发经过、伤者情况及现场处置结果,必要时可发送照片。如需家长前往医院协助处置,说清汇合时间、地点、联系人和联系方式。
四、医疗处理
发生意外情况后,校方(团队)需安排专人陪同将伤者送医,发生的医疗费原则上由家长先行支付,家长不在的情况下,可委托校方(团队)垫付。待治疗结束,学校(团队)与东方绿舟友好协商,按照保险公司理赔相关手续,妥善处置相关医疗费用。如有异议双方友好协商,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
东方绿舟保险服务咨询电话:59233000-3388(王老师)